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一站式”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贵州(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等)市州发改委委托节能报告评审单位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业务领域

焦点关注

水利部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水办〔2022〕117号)

日期:2022-03-22 09:12:05

来源:水土保持技术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0


水利部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水办〔2022〕117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办部〔2020〕168号),水利部梳理了部分制度文件,经商有关部委同意,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5个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或虽未定密,但公开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如需公开,仍须履行有关解密或报批程序。

 

水利部

2022年3月16日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wps

 

图片

 

附件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字号

文件名称

1

水电〔2016〕60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的通知

2

水电〔2011〕441号

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3

水电〔2012〕329号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4

水电〔2011〕437号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5

水电〔2011〕438号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推荐最新项目案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