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19 12:40:35
来源:水土保持之声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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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机构:
我国的流域机构是指水利部按照河流、湖泊的流域范围设置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其代表水利部在所辖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权,属水利部直属派出机构。流域机构的行政级别分:副部级(长江委和黄委)、正厅级。
目前,我国的流域管理机构是指: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及其所属管理机构。
七大流域机构:
黄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以及新疆青海等4省区内流河流域的派出机构,副部级,总部位于郑州。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派出机构,副部级,总部位于武汉。
淮河水利委员会是淮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治理开发、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水利部直属派出机构,正厅级,总部位于蚌埠。
海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海河流域、滦河流域和鲁北地区区域内的派出机构,正厅级,总部位于天津。
珠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在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正厅级,总部位于广州。
松辽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松花江、辽河流域和东北地区国际界河(湖)及独流入海河流区域内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正厅级,总部位于长春。
流域机构行政许可事项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2)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3)取水许可; 4)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6)各流域机构主管河道采砂许可; 7)专用水文测站的审批;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有关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的通知精神,目前,我国流域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以下8项: